省厅部署学习水利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及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3-04 18:47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营造强监管良好氛围,近日,省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水利监督检查办法,全面掌握水利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及办法有关内容,为落实强监管作为总基调之主调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知明确,今年3月至6月为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为2019年以来水利部印发的《水利监督规定(试行)》、《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办法。学习人员为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水库“三个责任人”以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有关人员。采取个人自学、单位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省厅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学习水利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及办法作为今年抓强监管工作的具体行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认真学、全面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熟悉了解水利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及办法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突出重点学,市县水利部门要重点组织辖区内水库“三个责任人”学习《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施工公司、监理、检测等单位有关人员学习《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让大家了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相关监督检查办法,做到内容清、职责明;全面深入学,水利监督工作人员要全面熟悉了解水利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及办法有关内容,其它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研究相关专业监督检查办法,掌握要领,把握重点,为综合监管、专业监管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学,按照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营造良好的强监管学习氛围。市州水利局要加强对县市区水利部门组织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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